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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毕业生党员同志的一封信
2016-05-24 16:51   审核人:

致毕业生党员同志的一封信

全体毕业生党员同志:

你们好!

祝贺你们经过勤奋努力,即将圆满完成学业!真诚感谢你们为母校建设和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!

在毕业前这一段关键时期,希望你们更加严格要求自己,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,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,充分展示2016届毕业生党员的良好形象,为广大同学树立好的榜样,为母校再立新功。

希望你们到新的岗位上,继续努力学习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持党的群众路线,积极投入党的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中,更加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,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,锐意进取,踏实工作。

毕业离校,毕业生党员必须接转党员组织关系。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,是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生活,履行党员义务,行使党员权利的一项组织措施。不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,是组织观念淡薄、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,是违反《党章》的行为,将影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,甚至造成党员脱离党组织的严重后果。毕业生党员务必增强组织纪律性,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,切勿将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或闲置于口袋中。毕业生党员一旦将自己的党组织关系转出,就不再隶属于我校党组织,超出有效期后有关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,由本人自行负责。

现在,先简要地给大家介绍一下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程序和安排:

1.党员本人在骨伤学院党委办公室开具中组部统一印制的正式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”(此项工作6月25日前进行,请各位党员抓紧时间落实,按时接转组织关系)。

2.党员按照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所写党组织,逐级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,一直转到所去单位基层党组织为止。

毕业留校工作(含留一、二附属医院)、考取本院研究生,也须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,但办理时间可延后至本年度九月份,程序同上。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必须在毕业离校前转出,暂时没有落实接收单位或接收单位没有党组织的,可经主动联系并获认可后将党组织关系转至父母亲所在单位、居住地所属社区居委会、人才交流中心等。

因改派或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有误,需更换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,必须在介绍信上规定的有效期内,重返骨伤学院党委说明情况,写出纸质报告,并持欲更换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到骨伤学院党委办公室办理。

如还有不清楚的,可电话垂询骨伤学院党委办公室,联系电话18212003109(郑老师 蒙老师)。

骨伤学院党委办公室

2016年5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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